有人问:如果企业工人每天工作12小时,每个月30天上满,你认为多少工资合理?
工资的确定,不能单纯以工作时间长短论!
很多人在讨论工资高低的时候,总觉得工作时间越长就应该工资越高,这就是“多劳多得”的真谛。
实际上,我们在工作的时候,工作效率还有高有低,同样时间下我们的工作量并不一样。不同的单位、不同的个人,同样的时间工资也是不一样的,造火箭的科学家和市政环卫的工人工资肯定不能一样。
职工的工资确定应当考虑哪些因素呢?
首先,要考虑企业内部的公平。应当按照承担责任的大小,知识能力的高低,工作性质要求的不同,合理体现出不同层级,不同职务,不同岗位在单位工作中的价值。比如说同样是博士生,看大门和做研究明显工资要不一样;做管理者和当普通职工,工资也应当不一样的。
第二,要考虑对外部的竞争优势。一个企业要想发展,就需要有更多优秀的人才加入,否则就是一潭死水。不断的有新职工加入,也会形成鲇鱼效应,提升整个单位的积极性和活力。
第三,充分考虑绩效水平。工资水平必须和个人的绩效密切相关,但是我们还不要忽视团体以及整个企业的绩效,因为我们在企业工作是企业的一份子,自身利益也是跟企业密切相关的。
不同的考核效果,应当在工资水平中体现,这是对职工的公平,也是对企业整体绩效目标实现的一种保障。
第四,体现出对职工积极性的引导。工资必须以激励性为导向,通过更灵活的工资制定方案激发职工工作的积极性。否则,很快就会实行人浮于事的情况。设计出不同的工资晋级通道,优秀的职工即使相同的工作时间都会有更高的工资。企业在不同的阶段,应当有不同的工资体系,比如说在企业起始阶段,工资水平可以低一些,但是可以通过股权、期权等方式激励。
第五,工资水平必须考虑到企业的实际承受能力。企业无法承受的工资水平,自然不能长久运行下去。有时候企业经营情况不好,职工的工资不仅不会上涨,而且还有可能下降。而且相应的工资水平必须体现企业的自身特点、企业性质、所属区域、行业特点等等,比如说腾讯等高科技企业工资水平动辄每月三五万元。而很多企业职工工作一年不见的能挣这么多。
第六,工资体系应当简单易懂,可操作性强。关于复杂的工资体系,虽然能够考虑到更多的方面,但是职工不懂得自然也就提升不上积极性了。可操作性强,就可以让符合条件的职工迅速得到工资和其他待遇条件的兑现,方便管理。
所以说,职工的工资绝对不是工作时间越长待遇越高的。顶多是相对而言,自己和自己对比的情况下高一些而已。
自己和自己做对比!
如果是自己和自己对比,不考虑违反劳动法的情况,应当拿到多少工资呢?
我们按照延长工作时间发放150%小时工资报酬,休息日加班200%发放工资报酬,法定节假日加班发放300%工资工资报酬计算,每天都工作12小时,一年应当发放多少工资呢?
正常我们每天工作八小时,一年250个工作日,但是计薪天数是261个工作日,因为法定节假日也会发放工资。
250个工作日,每天额外再计算4小时延长工作时间,按照不低于150%计算工资报酬,也就是会增加当日75%的工资。应当发放437.5天的日标准工资。
一年有104个休息日,这是按照200%计算工资报酬,但是这些时间还要在计算4小时的延长工作时间。延长工作时间的标准也是按照200%计算工资报酬,这样实际上我们应当在领取312天的日标准工资。
一年11个法定节假日,按照300%计算工资报酬,另外还要延长4小时工作时间,合计计算应当是49.5天的日工资标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