暑假已经过去了一大半了,眼看着就可以拿到自己的酬劳,返回校园了,我还是想问一句:在做暑期工之前,有没有想着要用法律保护自己,跟用人单位签订一份劳务合同?
要注意的是,作为兼职人员,暑期工可以仅仅签订劳务合同,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。而且很多用人单位都是在第二个月月中发放上个月的工资,此时此刻,一定要确认清楚,自己有没有跟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呢?一旦因为各种原因发生了劳资纠纷,那么合同就是保护自己的最有效的法律武器,可以根据合同中明确约定的相关内容和支付酬劳的方式,得到街道办的支持,迅速解决问题。
千万不要觉得,自己仅仅就只做2个月的暑期工,有没有签订合同都无所谓,反正很快就要返回校园了。
我们常说,口说无凭,立字为证,那么在现代生活中,这个作为证据的字据,就是劳务合同。签订了一份合同,那么用人单位就需要在合同中明确的写清楚,是否有职业危害啊,企业安全生产的现状、如何支付给兼职人员劳动报酬,等等具体的内容。
要知道,用人单位为了得到利益的最大化,有可能要求兼职人员超过劳动法规定的最大小时数加班生产,侵害了暑期兼职人员的健康;甚至可能连加班工资都不支付,而是按照正常上班的工资来计算的。无形之中,就损失了一大笔钱。甚至也有可能,用人单位会将全职人员不愿意做的有害的工种,安排给涉世未深的大学生暑期兼职人员来做,而且也是按照普通岗位的工资来核算的,用人单位从而节省一笔有害补助,可是作为暑期兼职的大学生,就受到了很严重的健康风险,同时也损失了一笔补助。如果没有签订合同,那么一旦不幸发生了职业病,也是投诉无门了。